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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新增一批电子监控设备!将于7月6日正式启用
6月29日,记者从郑州市交警支队获悉,我市于近日新增安装一批智能电子监控设备,用于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,对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,这些设备经过前期试运行后已通过验收合格,将于7月6日开始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处罚。
  新增的电子监控设备分别为:“电子警察抓拍系统”(共9套)、“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抓拍系统”(共5套)、“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”(共10套)。
  设备工作原理
  “电子警察抓拍系统”利用自动跟踪球机实现对“闯禁行”“逆行”“违法停车”车辆的自动检测抓拍。对于路边违法停车,设备会自动识别违法停车车辆车牌,并记录该车位置,超过设置时间后,则判定为违法停车,设备将自动生成违法记录。
  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测试照片
  “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抓拍系统”能对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进行自动识别抓拍上传。该系统前端有两个摄像头,一个记录车辆外观信息,一个捕获车灯形态及灯光强度,形成4张违法照片和一段违法视频,记录保存违法车辆的整个滥用远光灯的过程,并同时对车牌和车型等信息进行自动比对。
 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抓拍系统测试照片
  “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”可以自动抓拍上传三张照片,记录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线时的完整行驶过程,另外一张特写照片记录机动车号牌信息,这些照片对人行横道线前违反停车让行规定的机动车进行抓拍取证,经人工审核后对机动车违法行为录入处罚。
  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测试照片
  ▲以上照片测试使用均不录入处罚
  违法处罚标准
  “闯禁行”: “罚款100元、记3分”的处罚。
  “违法停车”:“罚款100元、记3分”的处罚。
  “逆向行驶”:“罚款200元、记3分”的处罚。
  “不按规定使用灯光”: “罚款100元、记1分”的处罚。
  人行道不停车让行:“罚款200元、记3分”的处罚。
  郑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,处罚不是目的,智能电子监控设备可有效加强非现场执法力度,对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震慑,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,切不可对交通违法抱有侥幸心理,让我们携起手来,为共同营造平安、畅通、和谐的交通环境而努力。
  “电子警察抓拍系统”9处点位:
  1,长江路(京广路至行云路)路北,违停抓拍
  2,航海中路(京广路至行云路)路南,违停抓拍
  3,长江路(大学路至京广路)路北,违停抓拍
  4,农业东路(马庄街至龙湖外环西路)东向西,限行抓拍
  5,农业东路(马庄街至龙湖外环西路),逆行抓拍
  6,(农业路高架二层文化路下桥口)西向东,抓拍车辆加塞 压导流线
  7,(农业路高架二层转中州大道入口)西向东,抓拍车辆加塞、压导流线
  8,郑州二七新亚国际大酒店制高点(大卫城方向),全控、违法取证、实时监控
  9,郑州二七新亚国际大酒店制高点(二七塔方向),全控、违法取证、实时监控
  “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抓拍系统”5处点位:
  1,花园路与纬二路南向北(天桥)
  2,陇海快速路勤劳街交叉口桥上 西向东
  3,陇海快速路(大学路至嵩山路)东向西
  4,南三环快速路(京广路至碧云路)西向东
  5,西三环建设路向北50米北向南
  “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”10处点位:
  1,中原路(大学路至兴华北街)东向西
  2,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西300米西向东(外国语小学门口)
  3,东风路(文博东路至花园路)西向东
  4,东风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西300米东向西
  5,花园路与宏明路交叉口北向南
  6,建设路与百花路交叉口向东100米东向西
  7,建设路碧沙岗公园北门东向西
  8,黄河路(黄河南街至文化路)郑州人民医院门口西向东
  9,大学路和桃源路向南200米北向南方向
  10,东大街(郑州文庙门口西100米)东向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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